《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对“综合楼”的定义为:
多种结构形式组成并设有多项机电专业系统的大型高层公共建筑
底部为商业营业厅与上部为住宅组成的高层建筑
具备多项规定功能组成的星级旅游建筑
由2种及2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
[解析] 《高规》2.0.7综合楼:由2种及2种以上用途的楼层组成的公共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