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承办具体鉴证业务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取一定的措施维护其独立性。当维护措施不足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表示意见。( )
当维护措施不足以消除损害独立性因素的影响或将其降至可接受水平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拒绝承接业务或解除业务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