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工程项目采用单价合同,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3月10日至3月14日由于施工单位自有设备未能按时运到施工现场,致使工程停工;甲方于3月12日提出对图纸进行局部修改,修改图纸后于3月20日送达乙方;3月18日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地质报告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致使乙方停止工作5天;3月21日至3月25日该地区出现罕见的大暴雨,致使乙方停止施工。上述事件发生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工期索赔16天,费用索赔每日3万元,共计48万元的索赔要求。
[问题]

1.上述事件发生后,乙方提出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
【正确答案】本例中出现的事件均属于共同发生事件,根据共同事件优先原则分析得索赔事件分析表(见表2-8)。

表2-8 索赔事件分析表

事件时间
事件内容
初始责任
工期补偿
费用补偿
3.10—3.14
施工设备未到现场
乙方
×
×
3.12—3.14
甲方图纸延迟
乙方责任优先
×
×
3.15—3.20
甲方图纸延迟
甲方
6天
3×6=18万元
3.18—3.20
地质报告不符
甲方
上项已补
上项已补
3.21—3.22
地质报告不符
甲方
2天
3×2=6万元
3.21—3.22
不可抗力原因
甲方责任优先
上项已补
上项已补
3.23—3.25
不可抗力原因
不可抗力责任
3天
×

由表可知,甲方应向乙方补偿工期11天,费用索赔24万元,乙方要求不合理。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索赔的程序包括以下内容。
(1) 合同实施过程中凡不属于承包人责任导致项目拖期和成本增加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必须以正式函件通知工程师,声明对此事项要求索赔,同时仍须遵照工程师的指令继续施工。逾期申报时,工程师有权拒绝承包人的索赔要求。
(2)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正式提出索赔申请后,承包人应抓紧准备索赔的证据资料,包括事件的原因、对其权益影响的证据资料、索赔的依据,以及其他计算出的该事件影响所要求的索赔额和申请展延工期天数,并在索赔申请发出的28天内报出。
(3) 工程师审核承包人的索赔申请。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工程师在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4)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5) 工程师与承包人谈判。双方各自依据对这一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友好协商,若能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则该事件解决。否则,双方应进一步研究协商或以其他方式解决。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提出索赔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其他各签约文件经认可的工程实施计划、各种工程图纸、技术规范等。
(2) 双方的往来信件及各种会谈纪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定期或不定期会谈所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是合同的补充,应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 施工具体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安排是和现场有关文件变更索赔的重要证据。
(4) 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
(5) 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据。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