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公安局副局长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10万元现金,允诺释放犯罪嫌疑人,因为局长不同意未成。由于甲并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不构成受贿罪
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退休后收受了钱某10万元。尽管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仍应以受贿罪论处
C.基层法院法官丙受被告人孙某家属之托,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对孙某减轻处罚,并无减轻情节的孙某因此被减轻处罚。事后,丙收受孙某家属10万元现金。丙不具有制约李某的职权与地位,不成立受贿罪
D.海关工作人员丁收受10万元贿赂后徇私舞弊,放纵走私,触犯受贿罪和放纵走私罪。由于具有牵连关系,应从一重罪论处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判断受贿罪既遂、未遂的标准是是否收受贿赂,即只要行为人索取了或者收受了贿赂,即构成受贿罪的既遂,至于行为人是否已经为他人谋取了利益,不影响既遂的成立。选项A中国家工作人员甲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属的贿赂,此时受贿的行为已经完成,虽然未能为犯罪嫌疑人谋取到不正当利益,也仍然构成受贿罪的既遂。因此选项A不正确。选项B涉及事后贿赂的问题,即国家工作人员在岗时为请托人谋利,双方约定在其离休后收受财物的行为,根据2000年6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离退休后收受财物行为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并与请托人事先约定,在其离退休后收受请托人财物,构成犯罪的,以受贿罪定罪处罚。也就是说,对这种情形认定为受贿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以及受贿意图的形成是否是在职在位期间。在选项B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乙虽然在退休前利用职务便利为钱某谋取了不正当利益,并且在退休后收受了钱某的钱财,但是由于乙与钱某事前并无约定,因此乙不属于事后受贿的情况,不成立受贿罪。B项错误。C项是关于斡旋受贿的问题,斡旋受贿也称居间受贿、间接受贿,《刑法》第388条明确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至于斡旋受贿,有不同于普通受贿罪之处,首先,斡旋受贿要求犯罪主体不是直接利用本人的职务便利,而是利用职位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其次,斡旋受贿要求为请托人谋取的必须是不正当利益. 如果是谋取正当利益不构成斡旋受贿。选项C,基层法院法官丙请中级法院承办法官李某为被告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符合斡旋受贿的构成要件,成立受贿罪,故C项错误。选项D考查因受贿而渎职,从而构成犯罪的应如何处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审判长会议《关于被告人受贿后徇私舞弊为服刑罪犯减刑、假释的行为应定一罪还是数罪的研究意见》指出,对徇私型渎职犯罪,如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受贿罪与相应徇私型渎职犯罪的构成且《刑法》又无特别规定的,按数罪并罚处理。因此,除了《刑法》第399条规定的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执行判决、裁定玩忽职守罪,滥用职权执行判决、裁定罪以外,其他受贿又渎职的,都数罪并罚。因此D项错误。本题的选项应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