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500万元,其中国债利息收入为1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0万元,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金额为23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则甲公司2015年应交所得税金额为______万元。
A、
675
B、
500
C、
470
D、
612.5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应交所得税=(2500-120+300-230)×25%=6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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