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保险合同的解释是指当保险当事人由于对合同内容的用语理解不同发生争议时,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或者约定俗成的方式,对保险合同的内容或文字的含义予以确定或说明。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通常有以下几种:
(1)文义解释原则
文义解释即按合同条款通常的文字含义并结合上下文来解释,它是解释保险合同条款最主要的方法。文义解释必须要求被解释的合同字句本身具有单一的且明确的含义。如果有关术语本来就只具有唯一的一种意思,或联系上下文只能具有某种特定含义,或根据商业习惯通常指某种意思,那就必须按照它们的本意去理解。
(2)意图解释原则
意图解释是指在无法运用文字解释方式时,通过其他背景材料进行逻辑分析来判断合同当事人订约时的真实意图,由此解释保险合同条款的内容。保险合同的真实内容应是当事人通过协商后形成的一致意思表示。因此,解释时必须要尊重双方当时的真实意图。意图解释只适用于合同的条款不精当,语义混乱,不同的当事人对同一条款所表达的实际意思理解有分歧的情况。如果文字表达清楚,没有含糊不清之处,就必须按照字面解释,不得任意推测。
(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
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原则是指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条款有争议时,法院或仲裁机关往往会做出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因为保险合同是附和性合同,有很强的专业性。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一般来说,投保方只能表示接受或不接受保险人事先已经拟定好的条款。有些专业性的术语不是一般人能够完全理解的。为了避免保险人利用其有利地位,侵害投保方的利益,各国普遍使用这一原则来解决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
但是,这一原则不能滥用。如果条款意图清楚,语言文字没有产生歧义,即使发生争议,也应当依据有效的保险合同约定做出合理、公平的解释。
(4)批注优于正文、后加的批注优于先加的批注的解释原则
为了满足不同的投保人的需要,有时保险人需要在统一印制的保险单上加批注,或增减条款,或进行修改。无论以什么方式更改条款,如果前后条款内容有矛盾或互相抵触,后加的批注、条款应当优于原有的条款。保险合同更改后应写明批改日期。如果由于未写明日期而使条款发生矛盾,手写的批注应当优于打印的批注,加贴的批注应当优于正文的批注。
(5)整体解释原则
即对合同的解释应充分考虑合同的整体内容,对合同的解释应前后一致,不能孤立的对合同的某一条款作出与合同整体内容相矛盾、相冲突的解释,也就是说对合同的解释不能断章取义,而必须通篇考虑,上下一致,更不能自相矛盾。
(6)公平解释原则
即对合同的解释必须公平合理,不得损害任何一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7)合法解释原则
即对保险合同的解释不得违背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的社会风俗,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8)尊重保险惯例的原则
在国民经济领域,保险业是一种特殊的行业,也是一种专业性极强的行业,在长期发展过程和经营活动中,保险业产生了许多专业用语和行业习惯用语,这些用语已经为世界保险业所接受,但却往往与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用法有一定的区别,所以在对保险合同进行解释时就要充分考虑到保险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