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范文] 增益·矫失·明德
——公共政策的三重价值
政策是调节社会生活的手段,以实现公共利益为目的,以公民认同配合为条件。政策只有顺民意、得民心、增民利,才能得到公民配合。然而,政策对于公民的意愿又不是无原则地响应,站在全局利益上制定政策,必然有更宽广的视角:好的政策应当在满足公民意愿的同时,滋养公民理性乃至德性。
优质公共政策应当增进公民利益。是非是抽象的,利害是具体的。政策要达到改善人的行为、调节社会生活的目的,只靠哄、靠吓的说教与强制是不够的,说教和强制两种工具都有局限性。政策要顺利落地并生效,应像美国推动居民参加养老保险计划一样,让老百姓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公民的即期收益没有减少,远期收益则有增加,财政加大投入的托底使人看得起病、对未来寿命预期乐观,这实在的利益就会使公民少些损害感,多些获得感,从而对“延迟退休”等相关政策积极响应。
优质公共政策应当矫正公民过失。政策往往针对问题,对人性的某方面缺失进行矫正,积极地发挥政策作用,促进公民理性思考,是政府的职责和担当。试想,一家一户设宴扰动左亲右邻还可以算是“幸福的骚扰”,但若由此形成攀比氛围,使得部分官员借此敛财,则大大超越了“私权”的范围。荀子认为人性有贪婪险恶的一面,故而需要“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正人性,引导人的行为。政策的设立可以矫正公民过失,这一矫正功能通常是预防性的,大家知道遵守与否的利害,就会有意识地遵守政策,变得更加理性。
优质公共政策应当明确公民美德。古语有云,“矫失而成德”,政策矫正人们过失的深层目的是明确美德标准,成就人们的德性。当前由于道德认知与道德实践不相统一,知与行相互脱节,公民行为缺乏有力的政策引导,导致公共空间行为失序,每个人都成为普遍失德的受害者。近年,深圳为救助他人免责立法,而江苏也在进行类似立法,为人们厘清善恶美丑的标准,使人明了何者为荣、何者为耻,这就是公民明德所需要的好政策,将有助于道德认知与实践统一起来,促进公域的美德风行。
良政与善治从来是为民执政者的追求,而良好的治理效果离不开优质的公共政策。以良政求善治,通过科学制定并实施良好的政策为人们创造更为美好的生活,让其更加理性,更有德性,应当成为我国政府的施政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