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市12户居民以所在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行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规划局的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据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原告应推选1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
C.人民法院应当将太平居委会列为本案的共同被告
D.人民法院应判决维持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A
B
C
D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的是行政诉讼中的集团诉讼。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中的很多规定都类似,本题中原告超过10个,应该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A正确。太平居委会与诉讼有利害关系,但又不是被告,那就应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B正确,C错误。本题中原行政行为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没有问题,自然应该维持,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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