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绿色信贷指引》,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全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将评估结果作为( )的重要依据。
监管评级
高管人员履职评价
机构准入
薪酬确定
业务准入
解析:《绿色信贷指引》第二十八条规定,“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绿色信贷自我评估的指导,并结合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情况,全面评估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成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评估结果作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管评级、机构准入、业务准入、高管人员履职评价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