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债务人的下列权利中,债权人可以代位权行使的有:( )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代位权的客体范围
[解析]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要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代位权客体要求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根据《合同法解释(一)》第12条的规定,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这些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成为代位权的标的,不能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
劳动报酬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劫合同的约定,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工作、奖金、津贴和补贴等。
B项中,公司与员工之间存在隶属关系,“某公司员工享有的工资请求权”是专属于员工自身的债权,即劳动报酬请求权。因此对B项,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C项,“王某享有的残疾金赔偿请求权”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即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因此对C项,债权人不能代位行使。
A项中的“因委托合同而产生的报酬请求权”不属于劳动报酚睛求权,故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因此对A项,债权人能代位行使。与D项中的“李某基于无因管理对邻居享有的费用请求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因此,对D项,债权人可以代位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