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食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9年9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1)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0元;购进办公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8500元;支付产品包装设计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购进用于集体福利的食用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2600元。(2)销售袋装食品取得含税价款678000元,另收取合同违约金56500元。(3)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饮料,含税总价款113000元,合同约定分3个月收取货款,本月应收取含税价款45200元。(4)赠送给儿童福利院自产瓶装乳制品,该批乳制品生产成本2260元,同类乳制品含税价款3390元。已知:除了食用油适用9%税率外,本题涉及的所有其他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成本利润率为10%。下列甲食品厂当月发生的进项税额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购进货物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情形,同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