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是谁? (2)如何理解第2项规定? (3)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本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法院应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赔偿义务主体是与无过错方形成有效婚姻关系的配偶。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本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