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胡某有一子名小军,30岁尚未结婚,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小丽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做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的乡亲保管,如小军、小丽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下列对胡某所立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提示] 附条件的遗嘱所附条件不能违法,胡某的遗嘱所附条件侵犯了小军的婚姻自由,因此这部分遗嘱无效,但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