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 对规划方案中具体建设项目提出的环境准入要求不包括
依据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评价结论提出相应的环境准入(包括选址或选线、 规模、 清洁生产水平、 节能减排、 总量控制和生态保护要求等)、 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和环境管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