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权利不包括( )。
资产收益
选择管理者
批准破产
参与重大决策
根据《公司法》第,1条的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该法第187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