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是天赋人权,新闻自由作为其中的一种,应该是绝对的,抽象的,不受任何控制。
这一观点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认为,新闻自由是具体的,相对的,并且要受到制约,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闻自由是一个阶级范畴。新闻自由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在阶级社会里,只有一定阶级的新闻自由,没有超阶级的、绝对的新闻自由。一个阶级的新闻自由,总是建立在剥夺另一个阶级的新闻自由的基础之上的。一个阶级的新闻自由,是以另一个阶级的不自由、丧失自由为条件的。
(2)新闻自由是一个历史范畴。新闻自由的提出和发展都是历史的产物,它存在于一定的历史阶段,而不是永恒的东西。新闻自由的历史发展过程总是和社会发展的总趋势密切联系。新闻自由是在资产阶级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新闻统制的斗争中提出来的。无产阶级在反对资产阶级的新闻统制中接过这面战旗并写上无产阶级的要求。到了共产主义,阶级和阶级差别消亡了,人人都能享有最充分的新闻自由,到那时,民主越完全,它也就越迅速地成为不需要的东西,越迅速地自行消亡。
(3)新闻自由是一个政治范畴。和别的自由、民主一样,新闻自由既是目的,又是手段。在一定历史时期和斗争阶段,新闻自由是努力争取的一个目标,各个阶级都把它写入自己的斗争纲领之中。但是归根结底,新闻自由并不是最终目的,而仅仅是一种手段。新闻自由就成了争取更高的经济利益和政治利益的一个武器、一个阶梯。新闻自由对于每个公民而言,都是极为可贵的基本权利。
(4)新闻自由始终与责任义务相伴。对于新闻媒体、新闻从业者来说,追求新闻自由,就意味着同时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样的自由才是正当的自由。不负责任的自由,是无限制的自由,就会导致对新闻自由的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