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达善公司因合同纠纷向甲市A区法院起诉美国芙泽公司,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关于本案的处理,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考点] 调解书生效;涉外调解书
[解析] 根据《民诉解释》第530条的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本案中,原告为达善公司,被告为美国芙泽公司,具有涉外因素,适用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A选项正确。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C选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149条的规定,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所以,经过有效的送送,调解书即产生法律效力,B选项正确。
根据《民诉解释》第151条的规定,当事人各方同意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发生法律效力的,经人民法院审查确认后,应当记入笔录或者将调解协议附卷,并由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仅双方签字,而无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并不发生法律效力。D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