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村为新农村规划建设试点村。该村位于城市边缘,所处地区由于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需要而规划为限制建设区。村庄现状总人口1900人。村域总面积1.8km2。建设目标: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富裕,公共服务设施齐全,环境整洁的新农村,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39hm2。村庄西、南侧邻城市道路,根据上位规划要求预留了路侧绿化隔离带。村东南角现状是一处弃置地,在村委会要求下,为发展该村经济,规划为村办企业用地。村庄南部保留一所与邻村共用的小学。村庄西南的商业用地为该村现状的一家餐厅。
图3为该村村庄用地规划方案图。
(1)人均建设用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位于限建区内,弃置地不应改为工业用地,可结合城市整体生态环境需要发展适当的生态绿化产业,并应按规定留出相应的道路绿化隔离带。
(3)村西侧的南北向道路不应形成错口,应调直。
(4)村委会位置较偏,为便于管理和方便村民办事应安排在村庄中心,考虑合理的服务半径。
(5)应安排托幼用地、文化活动站、卫生所等必要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6)高压线穿过建设区应设置防护绿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