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解析】[参考范文] 如此赏罚可行吗
材料认为,治理臣民,只要建立好赏罚就可以了。但其论证存在诸多不当,分析如下:
首先,材料的理论基础是“人的本性是‘好利恶害’的”,但这仅仅是荀子、商鞅、韩非等人的主张,未必是事实。如果此观点不成立的话,后文基于此观点的一系列论证皆不成立。
其次,“赏罚”确实是治理臣民的手段之一,但认为只要有赏罚就够了,则过于绝对。臣民治理还受到其他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因素的影响。
再次,好利恶害不能跟以权谋私这个概念随意替换。监察官是人,可能好利恶害,但不能说成以权谋私。前者是人的本性,后者是实际行为,不能把所有监察官一概而论。因此,也就不能推出会共谋私利。
还有,“用赏罚的方法来促使臣民去监督”的方法未必可行。“谁揭发就奖赏,谁不揭发就惩罚”的前提是臣民对于官员的以权谋私是知情有据的,实则未必如此。
最后,按照材料的观点,所有人都好利恶害的,那么臣民当然也是好利恶害的。因此,臣民也会跟监察官一样以权谋私最终造成共谋私利。如果监察官因为是人,这个方法行不通,那么让臣民监督,也就同样行不通。因此,材料自相矛盾。
综上所述,材料存在诸多逻辑错误。赏罚可防止以权谋私的观点若想成立,还需要更多的严谨的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