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28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申请或者请求承认和执行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互惠原则进行审查后,认为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承认其效力,需要执行的,发出执行令,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承认和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我国长期以来的司法实践,总结外国法院裁判在我国承认与执行的条件主要有:(1)该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判决作出国与我国存在条约或互惠关系,(3)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国家主权、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4)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条约,判决作出国法院对案件有管辖权,(5)判决作出国法院已给予被执行人充分的出庭应诉机会,(6)对同一诉讼标的,我国法院未作出过判决,也未执行过第三国法院的判决。对比选项后,ABC三项均属于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条件,D项不是。因此,本题应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