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哪项不属于学校可以解聘教师的情形?______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A项所述情形未造成恶劣影响,且可以通过批评教育等方式进行引导或调解,因而不属于应被解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