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题 14.  甲为蓝天股份公司的股东,由于其所持的该公司的记名股票被盗,下列相关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公司法》第143条规定,记名股票被盗、遗失或者灭失,股东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示催告程序,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人民法院宣告该股票失效后,股东可以向公司申请补发股票。故A选项说法错误,B选项说法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220条规定,支付人收到人民法院停止支付的通知,应当停止支付,至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公示催告期间,转让票据权利的行为无效。故C、D选项说法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