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根据条约的实践,简要说明缔结条约所要经过的程序。
【正确答案】缔结条约要经过哪些程序,国际法上没有统一的规则。根据条约实践,缔约程序一般包括谈判、签署、批准和交换或交存批准书。
   (1) 谈判。谈判是有关各方为了就条约的内容达成一致协议而进行的交涉,是缔结条约的第一步。谈判一般由有缔约权的国家机关进行。授权特派全权代表参加谈判须提交全权证书。如果一个条约是由未经授权的人员所为,除非当事国事后确认,不产生法律效力。谈判达成协议后,即可起草条约约文。条约约文经议定后,谈判即结束。
   (2) 签署。签署是缔约程序中重要的一环,在条约法上具有三种不同的意义:1) 认证条约约文,即确认约文是作准的和最后的;2) 表示国家初步同意,但须经批准才承受条约的拘束;3) 确定国家同意承受条约的拘束。以签署来表示同意承受条约的拘束有三种情况:1) 条约规定签署有这种效果;2) 另经确定,谈判国协议签署有这种效果;3) 该国使签署有这种效果的意思可见于其代表的主权证书,或在谈判过程中有此表示。
   (3) 批准。批准是一国确定其同意受条约拘束的行为,一般是条约经过签署后使条约发生拘束力的程序。以批准来表示一国同意承受条约的拘束有下列几种情况:1) 条约规定以批准的方式表示同意;2) 另经确定,谈判国协议需要批准;3) 该国代表已对条约作出须批准的签署;4) 该国对条约作出须经批准的签署的意思可见于其代表的全权证书或在谈判过程中有这样的表示。批准是国家的主权行为,国家没有必须批准的义务。
   (4) 交换或交存批准书。条约在批准后,一般还需要互换或交存批准书。互换批准书是缔约双方相互交换各自批准条约的证明文件,使该条约产生法律效力的行为。交存批准书是缔约国将批准书交存条约的保管机关。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