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答复第一次审查意见的期限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条第3款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U}}自文件发出之日起满15日,推定为当事人收到文件之日{{/U}}。”《专利审查指南2010》5-7-2.1“期限的起算日”之(2)“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中规定:“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例如,审查员根据专利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指定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其中请的期限(指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的期限(法定期限)是自推定申请人收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之日起计算。推定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十五日。例如,专利局于2001年7月4日给申请人发出的通知书,其推定收到日为2001年7月19日。”本题中,申请人的推定收到日为2006年6月17日,加上4个月的答复期限。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