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房产开发公司发生了下列业务:
(1)将新建的一栋房屋无偿捐赠给附近的一所小学。该房屋由其他单位施工。账面成本51818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2)以本公司的一栋房产对外投资,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房产原值500万元,评估价600万元,两年后该公司转让该项股权,取得转让收入650万元。
(3)以本公司的一栋原值为300万元的自建房屋作抵押(该房屋未计提折旧和减值准备),向某商业银行贷款150万元(按照我国金融部门的有关规定,以财产抵押方式申请贷款的,其借款金额不得超过财产价值的50/%),贷款期限三年,贷款年利率为8/%。按照协议规定,抵押期间该房产由银行使用,公司不再负担贷款利息。贷款期满后,该公司因发生财务困难,无力偿还贷款本金,经双方协商,银行将所抵押房产收归己有,核定该房屋价值为320万元,银行向该公司支付人民币170万元。
(4)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房20套,每套15万元,每套成本为11万元,公司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规定,每年末收取10/%的款项。已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8/%。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试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营业税,并做出必要的会计分录。
【正确答案】该房产开发公司应纳营业税分析计算如下:
(1) 税法规定,单位将不动产无偿赠与他人,视同销售不动产征税(个人赠送不动产免征营业税)。其营业额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应纳营业税=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营业税税率
=518180×(1+10/%)÷(1-5/%)×5/%≈29999.89(元)
因为捐赠活动不属于日常经营活动,属营业外事项,所以将其营业税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借:营业外支出 548179.89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29999.89
固定资产清理 518180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