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建设工程合同的确认权归(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人民法院
仲裁机构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监理单位
IB4(三)无效合同的确认。无效合同的确认权归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合同当事人或其他任何机构均无权认定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