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12条规定,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因此A、B项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根据此条规定,即使没有新事实和新理由,被告6个月后再次起诉的,法院也是应当受理,因此C项错误。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丧失的是胜诉权,并不丧失起诉权,因此《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19条规定,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对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抗辩事由成立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故D项正确。本题正确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