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清朝道光年间,龚某因其妻子与人通奸而争吵,龚某拿剪刀向妻子戳去,刚好龚某的父亲赶来劝解,龚某措手不及将其父戳伤。依据清律,对龚某判处的刑罚应为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本案属于过失杀伤他人案件,倘若属于常人过失杀伤,可以收赎,以替代直接的刑罚,但子孙过失杀伤父母,不但不得收赎,且处以重刑。其次,唐宋以来,对于尊亲属杀伤卑幼等减等治罪,而卑幼杀伤尊亲属则加重处罚,对于杀伤尊长的,不论故意还是过失,均入“十恶”重罪(咒骂即构成“不孝”,杀伤即构成“恶逆”)。本案中,由于明清时期的充军一般适用于军人犯罪以及江洋大盗、贩卖私盐、搅扰商税、放牧牲畜践踏庄稼等经济犯罪,而对于十恶伦理犯罪一般不适用,不选A项。清朝的发遣刑适用的对象主要是犯徒罪以上的文武官员,一般只限于官员本人,而平民犯罪不适用发遣刑,不选B项。杀伤父母属于重罪,但毕竟属于过失,情有可原,应判处斩监候,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