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识社交媒体中的新闻伦理?
(1)社交媒体与新闻伦理
社交媒体是指互联网上基于用户关系的内容生产与交换平台,是人们彼此之间用来分享意见、见解、经验和 观点的工具和平台,现阶段主要包括社交网站、微博、微信、博客、论坛、播客等等。社交媒体是属于新媒体的 一种,它不仅为新闻的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持,更为新闻的来源、传播、新闻的报道方式等开辟了更广阔的天地。 然而社交媒体的普遍化也带来了新闻伦理、新闻道德失范等种种问题。
新闻伦理是指一个媒体人在报道新闻时应当恪守的“伦理纲常”,是媒体人新闻人应当遵守的工作准则。其 主要内容包括:生命至上原则;新闻真实原则;最小伤害原则;善良原则;良知原则等。
(2)社交媒体中的新闻伦理
当下,互联网的跨越式发展和社交媒体的出现,加快了中国新闻伦理危机和困境的出现。过去人们受到政治 的压迫、经济的限制,言论自由受到长期的禁闭。如今,市场经济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大众内心深处的“原 欲”,欲望的爆发给社会生活带来了剧烈的震荡。而社交媒体开放、匿名的特性使得被长期压抑的话语权得到宣 泄,在这一过程中由于自媒体自身的特征以及监管的困难,使得信息的传播充斥着碎片化、娱乐化乃至低俗化的 倾向,从而导致新闻伦理失范问题日益严重。新闻伦理的失范现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①新闻的真实性问题。社交媒体的技术赋权使得普通受众开始享有新闻生产和传播的自由,网络用户拥有自 主生产、发布内容的权利,打破了专业新闻工作者对于报道权、传播权的垄断。然而,信息发布权的普及带来了 假消息的泛滥,信息管理和取证的难度加大,加之社交媒体传播速度之快和范围之广,新闻真实性受到严重威胁。
②新闻价值认识的偏差。编辑取舍稿件依据的是事件的新闻价值,部分通过社交媒体传播的信息具有一定的 新闻价值,传统媒体可以合理采用,弥补自身采访的不足。然而,各类社交媒体将网络事件炒作放大成网络热点 的现象愈演愈烈,倒逼传统媒体跟进报道;还有部分媒体将“眼球效应”作为信息取舍的标准,放弃传统新闻价 值标准。
③隐私权与“被遗忘权”危机。对个人信息自主性的保障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主流思想,因为如此方能真正 保障个人的正常生活,隐私权正是在这样的理念下逐渐发展并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个人不受他人的干扰,可以 决定谁拥有权利获知自己的某些私人信息,这是每个人自主权得到尊重的基本理念。但数字化记忆的可访问性、 持久性、全面性以及由此所带来的“凝视”给人类带来了严重挑战,人类日常生活面临数字化时间与空间双重维 度的介入,这种介入导致了隐私不保时代的真正来临。
④媒介审判现象严重。“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 判预设”如今,自媒体时代下各种传播平台为大众发表言论提供了一个虚拟空间,随之带来的干预司法程序的现 象频有发生。社交媒体中碎片化、大众化的传播使得网民极易在了解片面的情况下便被煽动,自发形成网络舆论 干预司法的进程。“药家鑫案件”、“于欢案”都是社交媒体下媒介审判的典型代表。
⑤报道内容低俗化。由于社交媒体的开放性、匿名性特征,许多传播者为了获取点击率在移动终端发放一些 低俗的信息赚取眼球,蛊惑人心。甚至一些微网站为了浏览量,故意传播暴力淫秽,不惜破坏社会风气,卖力求 宠。这种类型的新闻往往以凶杀、淫秽为内容,主要目的是吸引大众眼球,或在新闻中加入一些链接,将内容无 底线的描述,进而哗众取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