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项选择题 陈某和周某之间有借贷关系,因二人经常有业务往来互生情愫,后二人结婚。此时,陈某、周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因下列哪一情形消灭?______
  • A.因混同而消灭
  • B.因混合而消灭
  • C.因结婚而消灭
  • D.因免除而消灭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债的消灭,是指债的关系当事人双方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于客观上已不复存在。《合同法》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根据法律规定,结婚和混合并不是债消灭的原因,故排除选项B、C。
   《合同法》第106条规定,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本题中,陈某、周某之间的债权债务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同归于一人,即并不会出现债的混同而消灭,故选项A说法错误。
   《合同法》第105条规定,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本题中,陈某、周某结婚后,两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可以由债权人免除债务而消灭。故本题的正确答案是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