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当年实收股本总额为5000万元,董事会有5名成员,该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______。
  • A.董事会人数减至4人时
  • B.未弥补亏损达1000万元时
  •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 D.持有该公司1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我国《公司法》规定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本题选项A中的情形不足《公司法》规定的人数。(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本题选项B中的情形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本题选项D中的情形符合规定。(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本题选项C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