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浙大1999年研)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无权代理,是指不具有代理权的当事人所实施的代理行为。包括如下三种情况:根本未经授权的代理;超越代理权的代理;代理权已终止后的代理。无权代理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才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效果,未经追认的,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表见代理为无权代理的一种,属广义的无权代理,它是指行为人虽没有代理权,但交易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此时,该无权代理可发生与有权代理同样的法律效果。我国《合同法》第49条明确承认了表见代理制度,确认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法律确认表见代理制度,意在保护动态的交易安全。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