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我国民间有种说法“一手托两家,顾头不顾尾”,请运用代理的有关制度对其加以辨析。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一手托两家,顾头不顾尾”的说法旨在说明代理人同时为民事活动双方的代理人,可能有损于双方被代理人的利益,该种说法不完全正确。
第一,原则上,题中所述情况如果是代理人同时为同一民事活动双方的代理人,则构成双方代理,双方代理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之一。因为代理权行使的根本原则在于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从事代理行为,双方代理可能使代理人无法兼顾双方被代理人的利益,从而产生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风险,因此双方代理原则上是无效的。
第二,但是,根据民法的意思自治原则,如果双方被代理人同意,则双方代理是有效的。另外,如果代理人虽为民事活动双方的代理人,但所从事的民事活动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在利益上不会对双方被代理人产生不利影响,则不构成滥用代理权,其代理行为仍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