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洪堡的教育改革。
(1)初等教育。
初等教育的目的是发展学生的理性,陶冶学生的道德情操,培养学生的宗教情感,为进一步的学习做准备。为此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在学科内容上,减少了宗教神学课,增设了实用知识的学科。
②在教学方法上,废除体罚和死记硬背,采用实物直观教学。
③改进师资培训工作,一方面从瑞士邀请席勒到普鲁士办师范学校;另一方面派遣教师到瑞士向裴斯泰洛齐本人学习,德国的师范教育因受到裴斯泰洛齐的影响有了较大的发展。而这一改革对今天德国教育的发展亦有深远影响,教师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且与同阶级相比,德国教师的工薪待遇与社会地位都处于世界的前列。
(2)中等教育。
在中等教育改革上,1810年,洪堡编制了教学计划,削减了古典学科的内容,以拉丁文、希腊文、德文和数学为主课,重视历史、地理和自然科学的教学,此外还规定只有通过国家考试成绩合格的才给予中学教师的称号。洪堡的改革使文科中学的办学方向、课程内容、教学方法乃至教师的质量都有了较大的起色。改革改变了文科中学教师只能由神学家、牧师担任的现象,打破了文科中学对僧侣依赖的局面。
(3)高等教育。
在高等教育方面,洪堡提出学术自由的原则、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原则。洪堡认为,大学不是一般的职业养成所,而是要造就胸襟开阔、目光远大、领导世界新潮流的人才;大学要特别重视人文科学,应将大学办成培养人道主义精神的基地;教学和科研结合为一体,学术自由是神圣的办学原则等。他认为,传授高深知识是大学的基础,但这种知识不是实用的、专门化的知识,而是一种“纯科学的知识”,即一种脱离社会需要,超越社会现实的理念性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