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雅新公司成立于 2012 年 4 月,因管理不善等原因,到 2018 年时外债高达 20 亿元,濒临破产。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帮助下,雅新公司本想重组自救,但未成功。2018 年 4 月,多家银行向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申请破产重整。4 月 29 日,法院裁定受理对雅新公司的重整申请,并确定兴达会计师事务所为管理人。6 月 28 日,法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11 月 8 日,法院召集全体债权人召开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并高票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12 月 5 日,法院依法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债权人会议决议和债权人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D、E
【答案解析】(1)选项 AB: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 1/2 以上,但《企业破产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如重整、和解)。(2)选项 C: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不受和解协议的约束,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3)选项 D:对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二次表决仍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 1/2以上的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4)选项 E:对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通过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债权人对该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宣布之日或者收到通知之日起 15 日内向该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