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露堆财产受损索赔案

   [案情简介]
   某年6月21日,某乡办企业将其固定资产及流动资产全额向保险公司投保了团体火灾保险,并对其堆放在露天广场的原材料加保了露堆财产特约保险,总保险金额为69万元。同年10月5日,该地区突然来了一场暴风雨,风力速度为每秒21.5米,降雨量达每小时34毫米(均据当地气象站提供资料)。由于风大雨大,使该厂财产受损45万余元,材料受损26万元。事故发生后,该厂向保险公司报告了险情,并提出全额索赔。
【正确答案】分析与结论:
   1. 可保财产与特约可保财产是有区别的,不能混为一谈。本案中的受损房屋和露堆财产虽然同属于该企业的保险财产,但后者要经过特别约定才能承保。
   2. 该企业遭受的确实是暴风雨这一自然灾害。根据《露堆财产保险特约条款》关于“本保险单承保的露堆财产因遭受暴风、暴雨所致的损失,由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规定。
   3. 虽然该企业用陈旧的塑料布覆盖露堆财产是不符合有关安全防护措施规定的,可以拒赔,但是,本案显然属于特大暴风雨,应予特殊处理。理由在于:(1) 保险公司承担的暴雨责任为每秒17.2米以上,本案中的暴风已达每秒21.5米。(2) 保险公司承担的暴雨责任为每小时16毫米以上,本案中的暴雨已达每小时34毫米。(3) 本案中的暴风雨不仅造成了露堆财产的损失,而且将周围(包括该企业)的房屋、树木刮倒。据此可以断定,即使是新塑料布覆盖露堆财产,也会受损。
   4. 该企业露堆财产虽然是必然的,可以按特大暴风雨赔付,但也应看到其中有被保险人忽视安全防护措施的因素,这一因素决定了其对露堆财产的损失程度负有责任。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