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某合伙企业由甲、乙、丙三人各出资5万元设立。合伙协议规定:合伙企业名称为大发汽车配件厂,主要经营范围为汽车配件加工与销售;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为,甲分配或分担3/5,乙、丙各自分配或分担1/5;合伙企业的负责人是甲,对外代表该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五年。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1)乙、丙在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中拥有什么权利?
(2)如果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已到并且宣告解散,在该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中,甲、乙、丙各承担什么责任?承担责任的范围是什么?
(3)如果该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应当如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必须遵守哪些规定?
【正确答案】(1)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乙、丙在合伙企业中拥有如下权利:监督检查甲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按照约定,要求甲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账薄;决定撤销对甲的委托;对合伙企业事务的表决权。
(2)甲、乙、丙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乙、丙都应用其个人的全部财产承担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后的剩余的债务。某一合伙人承担责任后,对超出其责任范围的部分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甲承担3/5,乙、丙各承担1/5。
(3)该合伙企业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甲、乙、丙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的注销登记。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