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周某、吴某等人均居住在一个大院里。一日,周某见到一只流浪狗,觉得可怜,就拿了一些剩饭剩菜喂它。吴某从家里找来一个纸箱子,给狗做了一个临时的窝。此后,该狗就在大院里落户了。周某等人不时拿食物喂狗,狗也在几家串门。某日,王某到大院办事,被狗咬伤,花去医药费1000元。该医药费应如何承担?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涉及动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问题。根据上述法条,动物致人损害,由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王某被狗咬的事实是确定的,但对于谁是该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却存在分歧。从法条规定来看,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是指对动物的占有和利用享有利益的人,且正因为其对所饲养或者管理的动物享有利益,而动物基于其本性又是具有危险的,故而让动物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本题中的周某和吴某能否被认定为该狗的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呢?不能。周某与吴某虽然给狗提供纸箱子以安身,供以食物以活命,但他们均没有以拥有该狗的意思进行上述行为,而是基于对流浪狗的怜悯之心从事上述行为,他们也未从该狗处获得利益,故而不应认定为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因此,王某所受损害应由其自担为宜,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