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法律是从社会产生,但与社会日益脱离并逐步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执行着阶级统治的职能;法律同时又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因而又执行着由一定社会的性质产生的各种公共事务,即“社会公共职能”。必须正确认识法的这两重作用,只承认法有阶级统治职能,不承认或忽视法的社会公共职能或是相反都是错误的、片面的。法既有阶级性,也有社会性或全人类性。而且这两种职能是内在统一的,不能认为某种法律就是执行阶级统治的功能,也不能认为某种法律就是执行社会公共职能,但是不排除有的法律阶级统治职能执行的更多一些,有些法律社会公共职能执行的更多一些。当然还需注意的是,承认法的阶级统治职能并不意味着我们承认阶级斗争为纲,二者不是同一个概念。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