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8年11月9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乙公司状告其侵权,要求赔偿300万元。该公司在应诉中发现丙公司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要求其进行补偿。企业在年末编制会计报表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法律专家的意见,认为对原告进行赔偿的可能性在55%以上,最有可能发生的赔偿金额为150万元,从第三方得到补偿基本确定可以收到,补偿金额为100万元,为此,该公司应在年末进行的会计处理为______。
A、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15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50
借:其他应收款 100
贷: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100
B、
借: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00
贷:营业外收入——诉讼赔偿 100
C、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15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150
D、
借:营业外支出——诉讼赔偿 3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300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义务确认为负债的同时,如果存在反诉或向第三方索赔的情形,则可能获得的补偿金额应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而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金额,而且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可以相互抵销,因此选项A正确。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