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发关注的“成都女教师失联”事件,有了一个令人宽慰的结果:在失联5天后,女教师余某现身甘肃,民警将其寻回。不过,事件余波未平,由于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没有披露,家属接受采访时“称不必过多打听”,引发了极大非议。那么,这位失联女教师,非得把自己的经历公之于众吗?设身处地想一想,你若作为类似事件的当事人,愿意自己的经历被网友指指点点,猜来猜去吗?这里不妨引入一个概念——“生活安宁权”。 文段接下来最可能要讲的是:
文段由“成都女教师失联”事件引出女教师是否必须把自己的经历公之于众之问;然后针对问题引入一个概念,即“生活安宁权”。根据行文逻辑,应先解释“生活安宁权”这一概念的具体含义,再介绍其法律意义等,A项填入与文段衔接紧密,当选。B、C两项应在A项之后进行论述,D项与尾句概念无关,排除。故本题选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