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人员中至今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或者经理的是( )。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正直诚实,品行良好,熟悉证券法律、行政法规,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经营管理能力,并在任职前取得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的任职资格。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或者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解除职务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负责人或者证券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被解除职务之日起未逾5年;(2)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撤销资格的律师、注册会计师或者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资产评估机构、验证机构的专业人员,自被撤销资格之日起未逾5年。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
《证券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在公司中兼职的其他人员,不得在证券公司中兼任职务。
解答本题,要同时具备《公司法》和《证券法》的知识,因而要求考生的知识面要广,而且能把这些知识串联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