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体现,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卷三—38,单)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民事诉讼基本原则的理解。 (1)A、B选项涉及的是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与处分原则。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民事诉讼法》第8条有非常简明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处分原则,是指当事人可以处分自己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的原则。就委托代理人事项而言,委托还是不委托代理人、委托哪个代理人当事人有权自主决定,这体现的是处分原则;当事人不论是原告、被告还是第三人都可以委托代理人,在这方面当事人之间是平等的,这体现的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A、B选项的表述恰好颠倒了,因此都是错误的。 (2)C选项涉及到同等原则,同等原则是指外国当事人和我国当事人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同等履行诉讼义务的原则。这一原则是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在涉外诉讼领域的延伸。题中所述原告与被告在诉讼中有一些不同但相对等的权利,与涉外民事诉讼无关,只是对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应有内涵的具体体现。诉讼权利平等并不意味着诉讼权利相同,基于当事人诉讼角色的不同,当事人之间的有些权利是相对的而不是相等的,比如,原告享有起诉权、被告享有答辩权,这仍然是平等原则的体现而非其他原则的体现,故C项错误。 (3)D选项是对于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的直接表述,因此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