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成都金堂县的润华公司与深圳宝安区的建立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金堂县人民法院判决建立公司向润华公司赔偿损失5万元。判决生效后,建立公司未按时履行,润华公司遂向金堂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金堂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委托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宝安区人民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建立公司已无财产可供执行。对此,下列处理方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因为发生了特殊情况而中止执行程序,待特殊情况消失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执行案件一般由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执行。但由若委托财产所在地或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院发现有中止执行的情况,应当将情况立即告知委托法院,由委托法院作出中止执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