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在下列情形中,( )属于无因管理。
A.在加工合同中,承揽人管理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
B.出卖人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
C.甲拾得乙丢失的牛,在积极寻找失主的同时,对该牛进行管理
D.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A错,《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A项表述属于法定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B错,《合同法》第135条规定:“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据此,B项表述是法定义务,不构成无因管理。C对,C项表述符合无因管理的条件,构成无因管理。D错,超市对进入超市的顾客的皮包进行保管属于约定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