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刘星与谢岚结婚时,刘星带来一女刘花,谢岚带来一子起名为刘华。刘星和谢岚把刘花、刘华共同抚养长大,刘花于1978年4月出嫁,生有一子张明。刘华1980年外出工作。1990年谢岚生病住院期间,刘花经常回来探望照料,并负担了大部分医疗费用。刘华自母亲谢岚去世后,与刘星来往很少。从1993年起,刘星年老体弱,生活困难,虽写信给刘华,要求刘华赡养,但刘华寄钱很少。无奈,在2005年,经村里同意,把张明的户口迁来,与刘星同住。刘花在张明户口本迁来之前,就为刘星还了村里的债务200元。张明与刘星共同生活4年半,每年负担外祖父的口粮柴草等。2009年10月刘星病故,由张明负责办理了丧事,刘华因未得到通知没有回来。下面正确的选项是:______
  • A.虽然刘华在谢岚去世后,很少与刘星来往,又只寄很少的一点钱给刘星,但刘华仍享有继承权
  • B.张明不能分得刘星的遗产,只是代替母亲刘花履行赡养义务而已
  • C.刘华、刘花与刘星、谢岚是养父母养子女关系
  • D.只有刘花才能继承刘星的遗产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