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甲、乙为邻居,甲家中有一幅古画,自称乃唐伯虎的真迹,但从未经过专家鉴定。请根据题设回答下列问题:
问答题
设甲对乙表示该古画为真迹,并愿意以5万元价格出售于乙,乙误以为真,表示愿意购买该画。及至交货付款完毕后,乙发觉该画为膺品,主张合同不成立,向甲请求收回古画返还价金,并赔偿真画不能买得所丧失的预期利益。甲则以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纵有错误,在未依法撤销之前,双方均应受其拘束,拒绝乙之请求。请问,甲、乙谁的说法有理?为什么?
【正确答案】甲的说法有理。合同自承诺生效时即生效力,不存在乙所述之缔约过失责任。乙对该画产生重大误解,其与甲达成的合同为可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合同自撤销之日起自始无效,但未撤销之前仍为有效合同,故双方均应受其拘束。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设甲误信画商丙所说其画乃为膺品,以1万元价格将该画让与乙,嗣后乙请专家鉴定该画为真品,价值为50万元,并以50万元价格转售于丁。请问:甲得知该画为真品后,不甘受损,应如何请求救济?甲是否有权向丁主张返还该画?
【正确答案】甲得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与乙的买卖合同,该撤销权行使的期间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甲是否有权向丁主张返还该画取决于丁是否能够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在甲撤销与乙的买卖之后,乙应将该画返还甲,乙将该画出售于丁系无权处分,所订立合同须甲追认方为有效。先甲拒绝追认,故该合同无效。然丁仍可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该画的所有权,即取决于丁在购买该画时是否善意:若丁对甲乙之间的买卖不知情,又以市价购买该画,应取得该画的所有权;若丁对甲乙之间的买卖为知情,则不能善意取得该画的所有权,甲应可取回该画。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设甲因家中失火,乙来救火,并奋力将该画从火中救出,并因此被大火灼伤,花去医药费2000元。经检查,该画因乙抢救时不慎受损,减少价值5万元。请问,甲是否有权向乙主张赔偿损失?乙是否有权向甲主张支付医药费?
【正确答案】甲无权向乙主张赔偿损失,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其管理行为并无不当,故不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乙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有权请求甲支付其因管理而受到的损失。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设甲因家中失火而被烧伤致死,唯有该画被抢救出来,其子丙继承该画。因家中困顿,遂委托乙代为将该画出售。乙乃与丁通谋,由丁委人出具虚假鉴定证明该画乃膺品,故以1万元价格出售于丁。丁得画后,以50万元价格出售于不知情的戊。请问,丙得知后应如何主张救济?
【正确答案】丙有权向乙、丁主张共同侵权责任;或者向丁主张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乙系丙之代理人,乙与丁恶意串通,系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行为,该行为系无效民事行为,即丁不能取得该画的所有权。但丁无权处分与戊订立买卖合同,戊基于善意取得而取得该古画的所有权,丙有权请求乙、丁承担共同侵权的连带责任。丁所得致丙受损,构成不当得利,故丙有权主张丁返还不当得利。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设甲为筹办收藏品展览,急需用钱,遂于4月4日向乙借款50万元,以该古画质押于乙,约定借款期限为6个月。乙因外出,将古画托付朋友丙保管,丙也为甲之朋友。甲找到丙,表示借回古画用作展览,一日便返还。丙遂将古画交付甲。不料甲又于4月20日将该古画设质于不知情的丁,得借款50万元,借期5个月。10月,因甲家中失火,无力还款。请问:(1)乙丧失古画占有,其质权是否消灭?(2)丁是否能够取得质权?(3)古画拍卖所得为60万元,应如何分配?
【正确答案】(1)不消灭。乙将古画委托丙保管,丙将古画借于甲办展览,对甲又占有返还请求权,其丧失占有非基于乙的意思,故乙的质权并不消灭。(2)丁能够取得质权。甲为该古画的所有人,有权以该古画设质,丁依法取得古画的质权。(3)古画上存在两个质权,以何者优先,法无明文,依物权所具有的排他性,应依先成立的物权优于后成立的物权处理。因丁为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为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应设例外,即善意第三人不知已有质权成立在先,依直接占有让与而设定质权时,后成立的质权,优于先成立的质权。故丁分得50万元,乙分得10万元。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