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因损害赔偿纠纷诉至法院,法院于2002年2月10日收到原告甲的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立案审理并作出判决。甲、乙分别于4月
16日、4月19日收到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当年国家规定5月1日至5月3日“五一节”放假。
多选题
法院应当在什么时间内立案?
- A.2月13日内
- B.2月15日内
- C.2月17日内
- D.3月20日内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
多选题
关于当事人的上诉期间,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 A.甲的上诉期间至4月30日届满
- B.甲的上诉期限和乙一起从4月20日起计算
- C.乙于5月3日将上诉状寄出,法院5月5日收到,仍在上诉期之内
- D.甲、乙的上诉期间均是5月4日届满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7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此选项B错误。民事诉讼中以日计算的各种期间均从次日起算,因此甲的上诉期间是从4月17日到5月1日。但是因为五一是法定节日,法定期间或指定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期满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所以甲的上诉期间延伸到5月4日,即从4月17日到5月4日。乙的上诉期间是从4月20日到5月4日。因此,选项D正确,选项A错误。注意:节假日是指国家法定的公众节假日,不包括非公众的节假日,比如,妇女节、教师节和学校的寒暑假等。
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在期间内。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无论人民法院收到诉讼文书是在原定的期间内还是超过了原定的期间届满日,均不算过期,该诉讼文书的交付日期,以该文书交邮时邮局在该文书邮件上所盖的邮戳的日期为准。故选项C正确。应当注意,法律规定的在途期间不计算在期间之内,只是指诉讼文书的在途期间,不包括当事人为进行诉讼行为而旅行的在途期间。
多选题
英国人麦克和中国人李铭在美国发生合同纠纷,双方约定在中国法院进行民事诉讼,怎样适用民事诉讼法?
- A.应当适用美国的民事诉讼法
- B.应当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 C.英、美、中三国法律均可适用,由受理案件的法院决定
- D.应当适用英国的民事诉讼法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范围。民事诉讼法的空间效力范围及于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所有在中国法院进行的民事诉讼皆适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
多选题
甲与乙在A市签订一购销合同,约定在双方住所地以外的B市履行该合同。合同尚未实际履行,双方即发生争议。为此,甲应向何地人民法院起诉?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没有履行的合同管辖。《民诉意见》第18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可知在本案中,甲应当向乙住所地法院起诉来解决合同争议。
多选题
以下是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表述,你认为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在专利侵权的诉讼中,一方只需举证证明对方使用了与自己相同的产品制造方法即可,其他由对方承担举证责任
- B.在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的诉讼中,加害人应当就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C.在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中,被告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 D.在合同纠纷的案件中,如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应当由主张无代理权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责任分配。《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在专利侵权的诉讼中,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有关法律对侵权诉讼的举证责任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民事证据规定》第5条规定,在合同纠纷案件中,对代理权发生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多选题
童正诉张明房屋纠纷一案,经某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童正不服,但没有上诉,而是于收到判决书20日后,向该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到其再审申请后,经审查,认为该判决确有错误,遂指令作出生效判决的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原判决,决定按二审程序对该案件进行再审,同时,要求童正在接到通知一周内向法院交纳案件受理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童正只能向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
- B.中级人民法院应该适用第一审程序审理该再审案件
- C.该中级人民法院在接到再审指令之后,应当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而不是裁定撤销原判决
- D.再审案件一律免交案件受理费,所以再审法院要求童正交纳案件受理费没有法律依据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再审程序。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法院只能是作出生效判决的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所以A正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再审程序审理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如果是二审审结的,再审应该适用第一审程序(提审除外),所以答案 B正确。在再审程序的生效判决没有作出之前,原判决作为生效判决还应有其法律效力,所以答案C正确。不是所有的再审案件都免交案件受理费,本案的情况正好属于按规定应该交纳案件受理费的情形,所以答案D说法错误。
多选题
在一起侵权纠纷中,原告钱二向法院提供了如下证据:证人李效法提供的说他听路人说被告刘三打了钱二的证言(证明刘三打了钱二的事实);医院就钱二的伤势所作的诊断书的复印件(证明钱二受伤的事实);钱二单位出具的钱二在家养伤误工被扣工资240元的证明(证明钱二受伤之后的损失)。在本案中,根据民事诉讼证据理论,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 A.证人证言是直接证据,复印的诊断书、误工证明是间接证据
- B.证人证言、复印的诊断书、误工证明都是直接证据
- C.证人证言、复印的诊断书是直接证据,误工证明是间接证据
- D.证人证言、复印的诊断书是间接证据,误工证明是直接证据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制度。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而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证人提供的证明刘三打了钱二的事实虽是听路人所说,但其内容能单独证明被告打人的事实,所以属直接证据;误工证明、复印的诊断书,也都能单独证明待证事实,所以是直接证据。复印的诊断书不属原始证据,但并不影响其作为直接证据的性质。
多选题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关于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B.虽然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仍然可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
- C.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
- D.因受送达人拒不提供送达地址,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2004年《专递邮寄送达规定》第 1条,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属于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的例外,因此B项错误。
多选题
人民法院规定了民事诉讼当事人举证期限,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
- A.举证期限一经确定,在任何情况下,当事人都不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
- B.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但只允许延长一次
- C.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经法院允许,可以适当延长举证期限,延长举证期限后,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还有困难的,当事人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请,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 D.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多次申请延长举证期限,但自第二次申请起,是否准许由上级人民法院决定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举证期限的延长。C选项是《民事证据规定》第36条的内容,考生应当加以记忆,而ABC三个选项都在延长的次数和程序上存在错误。
多选题
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关于无独立请求权人说法正确的是:
- A.在诉讼中,具有与当事人相同的地位,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以视其为原告或者被告
- B.在诉讼过程中,可以请求与其他当事人进行和解
- C.如果不服第一审判决,不能独立上诉,但可以随一方当事人上诉
- D.即使不服第一审判决,如果第一审判决未令其承担民事责任,那么其也不能提起上诉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诉讼地位问题。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不具有与当事人相同的地位,在诉讼中无权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无权请求和解和申请执行。同时,只有一审判决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承担责任时,其才享有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其上诉权的行使必须以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责任为前提条件。
多选题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关于协议管辖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协议管辖仅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
- B.协议管辖适用于所有的民事诉讼
- C.协议管辖既可以书面合同的形式选择管辖,也可用口头形式
- D.协议管辖可选择任何法院,没有限制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管辖,但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因此,协议管辖只适用于合同案件,且必须用书面形式,并且受到民事诉讼法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限制。
多选题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民事审判实践,民事决定适用的事项有:
- A.审判委员会对已生效的裁判认为应当再审的
- B.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采取强制措施的
- C.审判人员是否回避
- D.诉讼费用的减、缓、免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民事决定。在面对这种题时,如果靠记忆无法判断:考生要注意运用理论灵活分析,得出结论。民事决定是人民法院为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就诉讼上某些特殊事项或者与诉讼有关的问题依法作出的断定。这些事项是在诉讼中需要解决,但又不适宜用判决或裁定来解决,或者是这些问题本身并不是用来解决民事纠纷的,但它们又与诉讼有关,在诉讼中必须予以解决。所以ABCD都符合要求。
多选题
下列说法哪些是错误的?
- A.孙某诉正大房地产公司房屋买卖一案中,孙某口头申请书记员潘某回避,审判长程某以孙某必须提供书面申请为由,拒绝受理孙某的申请
- B.黄某诉周某欠款一案中,周某认为审判员郑某是黄某的大学同学,所以申请郑某回避,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作出决定前,郑某可以继续参与本案的工作
- C.李某诉王某侵权一案中,李某是在开庭审理后才知道陪审员贺某与王某有亲属关系,这时李某已不能提出回避的申请
- D.马某诉宋某房屋租赁一案中,马某对审判员何某提出回避申请,后经院长决定,何某不需要回避,如果马某不服,那么他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也可以提上诉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回避制度的申请程序和救济程序。A项错误在于,申请人是可以以口头形式提请回避的,而人民法院同样也可以以口头方式作出决定;B项错误在于,在决定作出前,被申请人不能参加案件的审理;C项错误在于,回避申请提出的时间最晚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D项错误在于,对决定不服只能提起复议。
多选题
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 A.人民法院不得对非被申请人所有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涉外案件也不例外
- B.人民法院不得对抵押物,留置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涉外案件也不例外
- C.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律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
- D.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只能采用扣押产权证并通知有关登记部门不予办理转移手续的保全措施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对保全措施的各种规定。鉴于涉外案件的特殊性,涉外财产保全中法院可以对被申请人合法使用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故A不正确;人民法院可以对抵押物、留置物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故B不正确;人民法院对有偿还能力的企业法人,一般不得采取查封、冻结的保全措施,而不是“一律”,故C不正确;人民法院对不动产可以采取D项的措施;必要时也可以查封或扣押该项财产。
多选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在房屋买卖合同中约定:日后若因此合同及与此合同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应向A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中所涉及的房屋在B县,甲公司主要经营地在C县,乙公司主要经营地在B县。那么,如果甲公司因此合同履行问题向法院提起诉讼,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A市中级人民法院
- B.C县和B县基层人民法院
- C.C县基层人民法院
- D.B县基层人民法院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协议管辖。由于协议管辖不能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本题中是不动产纠纷,属于专属管辖,因此本题中关于管辖的协议无效,只能适用一般管辖原则,由B县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多选题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途径进行
- B.请求和提供司法协助,没有条约关系的,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 C.外国驻华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必要时得采取强制措施
- D.除法定情况外,未经中国主管机关准许,任何外国机关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领域内送达文书、调查取证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一般司法协助。考查法条是《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内容。C选项的错误在于,外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使领馆可以向该国公民送达文书和调查取证,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并不得采取强制措施。
多选题
甲公司拖欠乙公司的货物,乙公司诉至法院。乙公司委托律师王某作为诉讼代理人。一审审理过程中,王某发现证据对于乙公司极为不利,认为双方如果能达成和解则对乙公司比较好。此时王某要提出和解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A.必须得到乙公司的对于和解的授权,否则不得和解
- B.不需要得到乙公司的书面授权,王某即可以进行和解
- C.不需要得到乙公司的书面授权,只要得到法院的准许即可
- D.不需要得到乙公司的书面授权,只要得到甲公司的同意即可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对于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实体权利的处分,委托代理人必须得到被代,理人的特别授权,而法定代理人则可以直接进行这些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