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唐律疏议·名例》载:“魏文侯师于李悝,集诸同刑典,造《法经》六篇:一盗法、二贼法、三冈法、四捕法、五杂法、六具法。”对于《法经》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法经》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总结了春秋末期以来各诸侯国立法司法的经验,结合魏国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中国封建社会第一部系统的法典。《法经》确立了“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的立法宗旨。故A选项正确,不当选。《囚法》是有关审判和断狱的法律。故B选项正确,不当选。《捕法》是有关追捕罪犯的法律。故C选项正确,不当选。《具法》是规定定罪量刑的通例和原则的法律,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总则,其余五篇为罪名之制,相当于现代刑法典的分则。故D选项错误,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