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予( )。
限制产生
禁止产生
禁止排放
限产、限排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规定: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应矛限产、限排,并不得建设增加污染放排放总量的项目;逾其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